本市酝酿微调生育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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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9:09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上海将微调生育政策,以更以人为本的举措应对近年来逐渐出现的人口年龄结构不合理、城市老龄化等问题。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时透露,今后生育第二胎可能无须再间隔4年,二胎生育等政策也将有望微调,但并不意味着放宽。 正在审议中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是对1990年实施的《上海市计 按照原《条例》,假如男方离婚时已生育过一子,而再婚的女方没有生育过的,再婚后再生育的话双方都不能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措施。而新《条例》(草案)则可能实现把对男女双方的计划生育奖励保障措施进行剥离,上述案例中男方不能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但女方可以享受。 晚婚晚育将享受到更实惠的奖励措施。新《条例》(草案)提出,将晚婚假由原来的7天增加到10天,晚育假由原来的15天增加到30天。男方生育护理假由原来的3天增加到10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