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确保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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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9:2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是整个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是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 一、工会劳动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制成分、劳动用工制度、管 (一)有利因素。一是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不仅为工会开展劳动保护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二是涉及职工生命、健康权益的法律法规日益完善,为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提供了保证。如《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作出了具体规定;《建筑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铁路法》分别对建筑、各类矿山、煤矿、铁路方面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职业病防治法》规范了职业病的预防控制和消除工作。修改后的《工会法》进一步强化了工会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责任。这些都为工会开展劳动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三是职工群众对劳动保护的迫切要求,职工群众对劳动保护的迫切需要,决定了工会组织必须把维护职工的劳动保护权利作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切入点,发挥工会在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中的重要作用。 (二)不利因素。迅速发展的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导致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多发;大量农民工进入企业,在一些企业“三级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的情况下,造成职工队伍整体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下降;由于简化了职业安全卫生评价等程序,致使事故隐患增多;一些工会干部对劳动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不适应形势需要。 二、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工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首先要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权益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专结合,依法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增强责任感,突出维护,强化监督,努力推动修改后的《工会法》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安全与健康,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应有作用。当前,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及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是开展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组织基础。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的要求,分别在县以上工会机关、企业和班组三个层面上,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机构,形成自下而上一个完整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同时,要抓好工会劳动保护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专兼职干部、企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并充分利用工会系统、安全监管部门等各方面的力量,采取举办专业培训、派出学习等措施,提高工会劳动保护队伍的理论政策、专业技术水平。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源头参与。加强调查研究,是工会正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如实反映职工群众呼声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源头参与实效性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工会要结合本地区、本产业、本单位劳动保护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大源头参与的力度,从源头上对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进行维护;对于基层企业工会来讲,最主要的是充分发挥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保障职工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通过职代会,对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和监督实施。 (三)结合实际,广泛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要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和广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小组检查员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监督检查活动,推动企业对一些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要建立健全企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监督检查、培训教育等制度,在班组开展增强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查隐患等活动,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主动参加“三同时”审查验收和伤亡事故、严重职业危害调查处理。各级工会要按照“三同时”分级审查验收的权限,积极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依照国家规定,对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提出工会的意见和要求,防止新的隐患和职业危害的发生。要建立健全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及时派人赴现场,参加调查处理,依法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