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阳“10·1”特大投毒案 嫌犯曹前进夫妇被从速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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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9:33 河南报业网 | |
河南报业网讯 8日,汝阳县“10·1”特大投毒案犯罪嫌疑人曹前进因涉嫌投毒罪、其妻蔡会乐因涉嫌包庇罪,被汝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9月,犯罪嫌疑人曹前进因自己在汝阳县城开的饮水机店生意不好,便产生了往县自来水公司水池中投毒的想法。9月30日晚10时许,曹将提前购买的“3911”农药倒入县自来水公司高位水池中,致使70多人中毒,县城6万多居民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其妻蔡会 案件发生后,省、市检察部门高度重视,市检察院还成立“10·1”特大投毒案件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案件的侦查工作,对案件侦破提出指导意见。 据洛阳日报报道,8日,公安机关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由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案件具体情况掌握透彻,于当日便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前进、蔡会乐的决定。 (张亚武 张新潮 李新义) 汝阳特大投毒案嫌犯被依法以最快速度逮捕 8日,公安机关报送对汝阳县“10·1” 特大投毒案犯罪嫌疑人曹前进提请逮捕的申请,汝阳县检察院当天就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汝阳县发生的“10·1” 特大投毒案引起了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为及时掌握情况,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建国委派副检察长常康、朱福才带领侦查监督处的有关同志在案发后立即赶到现场,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对案件侦破提出具体意见。由于检察机关对案情掌握透彻,以往需要审查案卷、证据的过程大大缩短。与曹前进当天一起被批准逮捕的还有他的妻子,其妻蔡会乐案发前知情,案发后不仅不报,还与曹前进串供、毁灭证据。 (进才 新潮 新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