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一盘蚊香送三条人命毛某过失导致火灾,一审被判五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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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9:34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通讯员王燕)睡前放在床脚用来熏蚊子的一盘蚊香竟然送了三条人命,点蚊香的毛某也因失火罪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毛某今年19岁,高州人,来广州打工,暂住在西湾路上一个洗车档的阁楼里。今年4月3日晚上11点,准备睡觉的毛某为了驱赶蚊子,在自己的床铺旁点了一盘蚊香熏蚊子,随后便睡着了。蚊香用一卷透明胶、铁盒和一块海绵叠起来作为支架,烧着烧着海绵起了火,随 荔湾区法院审理认为,毛某过失导致火灾,致使三人死亡并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