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报刊投递费明年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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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9:34 南方都市报 | |
广州出台新的邮政延伸服务收费标准,总体收费标准略有下降 城市报刊投递费明年取消 本报讯(记者李艳 实习生谢若闲)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本月起执行新的广州市邮政延伸服务收费标准,总体收费标准比原有收费略有下降。从明年1月1日起,城市 按新规定,代客报关劳务费,包裹、印刷品代封服务费,大宗信函代封交寄服务费,代汇、代领大宗汇兑款及代汇工资、稿费等4项服务收费规定,按省规定的基准价上浮20%的标准执行,其余收费项目均按省规定的基准价标准执行。 据市邮政局的相关人士介绍,代客报关劳务费、大宗信函代封交寄服务费等4项服务按省规定的基准价上浮20%后,新的收费标准与此前的收费标准持平,之所以选择这4项服务收费上浮,是考虑到在企事业单位服务过程中,这部分工作量比较大、人工成本比较高,按照省物价局出台的相关标准,在征求市邮政局意见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力的基础上制定。其它面向广大市民的收费项目,执行广东省的基准价,不上浮。总体收费标准比原有收费略有下降。 城市报刊投递服务费按征订金额的10%收取,目前各主流媒体在城市发行过程中均取消了此项收费,只有部分报刊的征订仍需收取此项费用。但是,农村的报刊投递服务费这一收费项目仍然保留,是否收取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决定。 除投递服务费的新收费标准明年1月1日起执行外,其它的收费项目均从10月1日起执行。 广州市邮政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图表略,详见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