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文化人才入穗可获十万住房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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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9:34 南方都市报 | |
高级文化人才入穗可获十万住房补助 三类文化人才奇缺,有关部门规划多管齐下培养储备人才 本报讯(记者成因 通讯员温朝晖 张任)广东文化大省建设离不开文化人才的培养。在即将出台的《广州市文化局人才资源开发规划(2003—2008)》中,广州市文化局对该 广州市文化局对目前文化系统内各艺术表演团体、创作研究教育单位、博物馆、图书馆、经营单位的现有人才状况进行了调查梳理,对这些单位人员总数量的增减调整进行了相应的规划。指出艺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一半以上,其次是图书文博人员,但加入WTO和建设现代化文化中心急需的工程技术、经济、翻译、法律及科学研究等专业人员严重短缺;图书文博专业人员中的高级人才严重短缺;艺术人员中的编剧、导演、文艺理论等专业人员严重短缺。另外,5年内将有一半以上高级职务人员到达退休年龄。《规划》指出,这与广州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不适应,将采取多种措施改变这种状况。 培养人才举措 专款专用培养人才 该《规划》指出,要多渠道筹集人才培养专项经费。本规划实施期间,文化局每年安排人才培训教育专款50万元、高级人才培养专款50万元、高层次人才引进专款50万元、专业技术人员突出贡献奖励专款10万元。文化局直属单位,每年以本单位人员工资总额1.5%-2%的比例,提留安排教育培训经费,并保证专款专用。 高薪奖励吸引人才 对高层次人才的吸收引进也采取了特殊优惠政策。如对引进正高级职务或博士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确实属急需的人才,给予5-10万元购房补助和3000-5000元安家费。对经营单位引进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允许实行年薪制、自带项目入股参与分配、高额奖金、高额退职(休)金等多种形式的分配制度。除此外,还设立《广州市文化局专业技术人员突出贡献奖励办法》,对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奖励,每年奖励10人,每人奖励5000-10000元。 试行个人工作室制度 对如何积极培养创作和研究学科带头人方面,《规划》指出在文物考古研究所、文艺创作研究所、群众艺术馆等单位试行个人工作室制度,支持具有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博士学历的人才,设立个人命名的工作室,让他们成为学科带头人。有条件的单位可对创作研究人员试行弹性工作时间制。有条件的单位经批准可在部分人才中试行年薪制。对特殊专业岗位上的优秀拔尖人才,经批准可实行高薪聘用。 允许特殊人才兼职 《规划》提出,要运用单位聘用制、项目聘用制、外聘制、兼职制等更灵活的用人机制,吸纳社会流动人才为本单位工作,并制定《广州市文化局人才兼职管理规定》,有条件的单位,试行允许部分特殊人才到社会上兼职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