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离婚上“高速” 新条例引发“杂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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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9:3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新婚姻登记条例“十一”开始实施后,结婚、离婚的办理程序一夜间驶上“高速路”,新人“旧人”在婚姻登记机关打起拥堂。可记者昨日在江北区婚姻登记处采访时却发现,虽然《新条例》使办证程序简化、快速,但一些新规定却让部分市民遇到“麻烦”,忍不住发了“杂音”。 离异再婚变复杂 离婚证不起作用了 昨日下午14点,重庆三钢厂的谭先生与女友罗女士去登记结婚,听朋友说,新婚姻登记条例让结婚变得“又省钱又省时”,两人便趁上班前的间隙赶来登记。当他们将户口、身份证等递进窗口时,江北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却告知,他们暂时不能结婚,因为两人户口的婚姻状况栏都标明:已婚! 两人顿时傻了眼,辩称自己都是单身,只不过都曾离异罢了,有离婚证为凭。对此,登记处的龙老师解释,新的登记办法明确规定,审核结婚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要凭户口的婚姻状况栏“把关”。况且在填写新的申请结婚登记申明书时,其婚姻状况一栏也必须与户口本上的内容一致。她建议他们先到公安机关将户口上的“已婚”变更成离异,就可顺利办理结婚手续了。 原以为很快就能“搞掂”,不想节外生枝,谭先生颇有些怨言。他说,过去离异再婚,只要出具离婚证即可,不想现在倒变“复杂”了。 他们到公安机关变更了户口登记,下午16时许,不到10分钟就领到了“红本本”。他笑逐言开地称,新旧条例各有各的好,这样“闪电式”结婚,在过去是难以想象的。 一吵架就可离婚 新条例缺乏“人情味” “新条例使离婚变得‘随便’了。”昨日,陪姐姐来办离婚手续的柳小姐发起了牢骚。据她讲,姐姐和姐夫不过是一时吵嘴,竟闹到离婚的地步。不到10分钟,他们就子女抚养、房子归属等达成协议后,离婚手续就办下来了,让她和朋友们连劝说的机会都没有。对此,她颇有微词。她说,去年,他们同事两口子闹离婚,在大家的劝说下“回心转意”了。可现在,夫妻一吵架就一拍两散,没有人情味,草率离婚的家庭将给子女心灵留下阴影。 对此,江北区婚姻登记处的陈女士也痛心地说,新条例“加速”了许多不该离婚夫妇的离异,但他们只能依据双方提供的证件,来决定是否办理离婚。她认为,现在离婚更要深思熟虑,一时头脑发热可能铸成大错。不过,她说,新条例使一些多年的“怨偶”能够得到解脱。据统计,新条例颁布实施后,来江北区婚姻登记处离婚的人数为近10年之最,最多时竟达30对/天。本报记者罗暄厉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