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配偶在台八年取得身份 台妇女团体:配额才是关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9:54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0月10日消息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昨天在台“立法院”三读通过,根据条例大陆配偶在台八年可申请获得“身份证”。对此,岛内妇女团体认为,后续的配额问题才是关键,建议成立配额制订委员会,通过透明的决策来决定,同时尽速成立“移民署”,以解决台湾新一波的移民问题。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妇女新知基金会秘书长伍维婷认为,庆幸大陆配偶身份取得没 台性别人权协会秘书长王苹也认为,不需要把与人民有关的议题政治化,对于大陆配偶身份取得采用严苛的规范,并不符合人权的做法,当局应该对于所有外籍配偶拟定出一致的政策,而不应有“差别待遇”。 伍维婷感慨地说,台湾社会对东南亚籍新娘存在“歧视”,对大陆新娘则是“仇视”,她认为,如果担心假结婚的问题,可藉由完善的面谈机制排除这项疑虑。 王苹则表示,台湾女性过去必须从事家务劳动,而在外劳的引进下,部分女性的劳动力得以解放,近来,随着大环境的改变,有许多女性因为各种因素而不想结婚,大陆新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台湾男性找不到配偶的问题,站在同为女性的立场,应该以公平的态度对待她们。(娟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