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罢免人大代表案续 选民重签名坚持罢免(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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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0:10 新华网 | |||
10月8日,株洲市石峰区人大以19票全票通过不启动该区102选区选民要求罢免映峰居委会主任袁志良区人大代表资格的表决。这一消息传出后产生了极大的反响,以袁兴林等为主的几名选民对“68名联名选民只有26人最后同意罢免”的准确性提出了质疑。 当晚,袁兴林等人对第一次联名的68名选民进行了重新核实,结果除6名选民不在家没有找到外,其余选民中有34人重新签了名。代理罢免事宜的株洲市天桥律师事务所律师曾铁军希望石峰区人大对要求罢免的选民人数进行重新核实,维护选民的民主权利。 选民提出5点质疑 代理罢免事宜的曾铁军律师说,他对石峰区人大这次不启动罢免程序的结果表示不满意。他提出了5个方面的质疑: 第一,区人大在对第一次联名的68名选民进行调查核实后,认定有37名选民同意罢免袁志良的区人大代表资格,已够《选举法》规定的选民联名人数的要求,为什么临近表决又有11人反口,这些反口者应不应该算数;第二,区人大确定的表决日期是10月8日,而选民刚好在10月6日也就是表决前两天签名不同意罢免,而且10月6日正好是国庆长假,区人大是不上班的,为什么在时间上这么准确;第三,11名联名不同意罢免的人刚好是37名经区人大调查落实同意罢免的人当中的,这11人又是怎么知道彼此都是同意者的;第四,既然到10月6日止只有26名选民同意罢免,已不够30名的规定人数,已用不着表决,为什么还要表决;第五,10月8日晚,经重新核实后仍有34名选民再次表明态度并签名同意罢免,这与区人大的调查数据相差很大,区人大是否在调查时有遗漏。 区人大表态不会重新调查 针对选民提出的5点质疑,石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专门负责选民要求罢免袁志良区人大代表资格事件的调查组组长朱金云说,第一次调查时本来就只有26人同意罢免,有24人态度不明朗,后来才增加到37人。他说,部分选民先前以为是事关环境污染才签的字,后来知道还有别的原因,就不同意罢免了。 至于时间上为什么这么巧、11名反口者刚好是37名此前经调查核实同意罢免的人,他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说到只有26名选民同意罢免已不够规定的30名数量要求但为什么还要表决,朱金云说,省、市人大对此非常关注,区人大也作了许多工作,必须向上级有个答复;而且法律上也没有规定不够30人联名就不能表决。对于选民重新进行的核实且人数与区人大调查的人数不一致的问题,朱金云肯定地说,“调查没有水份,区人大是按法律程序办事的,是实事求是的。”对于选民提出的重新调查核实的要求,朱金云说不会再进行调查了。“如果选民要反映到上级人大或有关部门,我们可以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 选民将以新理由要求罢免 代理律师曾铁军说,选民获悉罢免程序不被启动后非常失望。部分选民当晚就对第一次联名的68名选民进行了重新核实,在有6名选民找不到的情况下,余下62名选民有34人重新签了名,而这一数字与石峰区人大的调查结果差别太大,因而引起选民质疑。为此,选民要求石峰区人大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将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得到公正裁定。 曾铁军表示,根据株洲市人大对石峰区人大答复“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罢免要求”的规定,选民将以新的理由再次联名要求罢免袁志良的区人大代表资格。(文/图唐安良)(来源:潇湘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