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大走私案涉案金额24亿 主要疑犯今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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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0:26 南方都市报 | |
杨改清已被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其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及行贿罪 本报讯(记者傅剑锋 通讯员郭卫群)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检察院了解到,深圳建市以来查办的最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的主要疑犯杨改清已于9月10日被依法提起公诉。据悉, 杨改清系原深圳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今年8月,惠威公司被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重罚24亿元,该案11名被告人已被判刑。其中收受巨额贿款的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及惠州港海关原关长朱浩棠因受贿罪均已被判无期徒刑,而在案件中起主要推动作用,并一手把这两个关长拉下水的杨改清的下场怎么样,目前还是一个悬念。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1996年6月至1998年6月,被告人杨改清(别名杨泰清,男,现年38岁,原籍河南省商水县,捕前系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伙同他人买卖食用油《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和许可证,走私食用油,目前海关己查明267船次走私棕榈油、菜油、豆油等食用油82.7万余吨,共偷逃税额人民币24.77亿余元。 起诉书还指控,被告人杨改清为实现上述走私犯罪和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于1995年至1998年间,向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惠州港海关原关长朱浩棠等人大肆行贿。其中,向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本人或通过其家属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472787元、港币7272400元、美金30000元。向惠州港海关原关长朱浩棠本人或通过其家属行贿共计人民币550000元、港币2040000元。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杨改清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货物入境,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为实现其走私犯罪目的和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家属给予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惠州港海关原关长朱浩棠巨额财物,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据此,检察机关以杨改清的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及行贿罪,将其提起公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