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研究生不必单位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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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0:28 南方日报 | |
研究生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 报考不必单位同意 北京消息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今年研究生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报考研究生不再需要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记者前天从教育部证实了这个消息。此外,北 前天,清华大学研招办负责人介绍,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是以前报考研究生报名的必备程序,而今年报考清华大学研究生不再需要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对考生、考生所服务的单位和招生单位三方来说,考生与招生单位之间是一种报考与选拔录取的关系,而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是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应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每年报考人数超过一万人的高校有十余所,考前资格审查,学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教育部今年对资格审查的时间没做具体规定,有条件的高校可自主决定,可以把资格审查改到复试时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