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好事既留名又有好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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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0:31 南方日报 | |
做了好事既留名又有好报 广州本月全面推行青年志愿者注册制度 本报讯(记者/胡键 实习生/吴爱芳 通讯员/黄符伟)做好事不再不留名而且还能获得好报。笔者昨日从共青团广州市委获悉,本月中旬将全面对广州青年志愿者进行注册 每次服务登记在册 长期以来,志愿者行动都被认为是做了好事不图回报、不留名,但这是否合理呢?一位志愿者告诉记者,“我们为了帮助别人花去了自己大量的休息时间,有的还花了不少钱,但是却一直默默奉献,难以得到别人的鼓励,这样工作的热情往往很难持久。” 广州志愿者协会负责人表示,广州推行此制度旨在落实和保障注册志愿者的有关权益,当志愿者自身需要社会帮助的时候可以优先得到志愿服务,就像献血人凭“献血证”可优先得到输血一样。志愿者付出劳动,自身权益也应得到保障,这是对志愿者劳动的承认和肯定,也有利于提高志愿者的积极性。 据介绍,新鲜出炉的“注册登记证”除了记录志愿者的个人信息外,志愿者每开展一次服务,由受服务人填写服务内容、数量、质量,经上级部门确认后,该部分内容也将登记在册。 这样一来,不仅规范了志愿服务行动,更为今后评优表彰提供了依据。比如,今后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银奖、铜奖和服务奖评选时就将参考注册证登记的服务时间。4个奖项的服务时间分别要求达到2800、1800、1000和400个小时。 注册证可全国通用 广州志愿者到外地进行志愿服务,也能登记在册。据介绍,根据团中央的有关规定,注册证可全国通用,规范了志愿服务。志愿者在广州注册后,志愿服务的时数在外地也会得到承认,每名志愿者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号永久使用。广州还将逐步建立起由服务总队、服务站、服务基地、服务队构成的基层组织网络。 据介绍,志愿服务是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活动,要成为注册志愿者,需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并参加服务。 随着志愿服务的广泛开展,社会上出现了有人利用参加志愿服务从事推销等行为的现象,此次,注册制度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志愿者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注册证。 因特殊情况要注销注册证的,被注销的号码原则上也不重新使用。 链接 怎样成为注册志愿者? 成为注册志愿者需满足5个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 2.具有奉献精神;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5.遵纪守法。 此外,注册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不少于48个小时。 胡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