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生育政策 微调正在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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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0:32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周文菁)上海拟在稳定执行现行计生政策的基础上,对生育政策进行微调。昨天上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出席会议。据介绍,本市自1993年起人口已连续十年自然负增长。为使人口发展进一步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条例草案对生育政策进行微调。条例草案取消了原条例中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应当有四年生育间隔的规定,并增加了人口出生预报制度。 会议审议了《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修正案(草案)》,听取并分组审议了《上海市旅游条例(草案)》,听取并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包信宝、刘伦贤、厉无畏、任文燕、张圣坤、陈豪、胡炜等出席会议。副市长杨晓渡、杨雄,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等列席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