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院试行减刑裁前公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1:06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胡新桥通讯员涂莉吴加林)9月底,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的法官们来到湖北省琴断口监狱,对经过裁前公示的服刑罪犯杨某宣布了减刑2年的裁定。 对减刑案件试行裁前公示制,是武汉市中级法院推行减刑案件阳光审理的一项重大举措,受到监管干警和服刑罪犯的广泛关注。监管干警认为,进行裁前公示,不仅保障了在押 据悉,武汉中院近期对在汉6所监狱呈报的900余件减刑案件全部试行了裁前公示,根据收集来的30余封意见书,对3件拟减刑期予以变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