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奖暗箱操作?顾客围堵超市”追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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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1:35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因为怀疑抽奖活动中存在暗箱操作,8日晚,上百名顾客围堵了福州市盖山路的兴福兴超市盖山分店(详见本报昨日A5版报道)。昨日,仓山工商局白湖分局已介入调查此事,并表示如果顾客反映的情况属实,将对该超市的经营者进行处罚。此外,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他们此前还没有碰到过类似的投诉。 昨日下午,仓山工商局白湖分局程局长向记者表示,昨日上午,兴福兴超市盖山分店 程局长还说,据兴福兴超市盖山分店的经营者介绍,该超市是请现场顾客抽奖,但是为了省点钱,没有请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到场。程局长表示,该超市的经营者没有请公证人员或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场是失策。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反不正当竞争法》)只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而没有规定商家开展抽奖活动过程中应如何操作,如何保证抽奖公开公正,也没有规定商家搞抽奖活动时必须报备有关部门,接受监督。 对此,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严进说,目前商家都爱搞有奖销售,有奖销售确实也能吸引一部分的消费者。其实有奖销售不过是经营者的诱饵,经营者以购买商品能够得奖为诱饵,推销商品,所奖财物实际上已摊入总成本,通过奖的名义,在得奖者和不得奖者之间进行再分配,使有人多得一部分额外财物,有人少得一部分应得财物以迎合某种投机心理。严进说,因有奖销售,顾客和商家之间形成的合同也称赌博合同,顾客获得的是一个中奖的机会。在抽奖过程中,如果商家存在暗箱操作等,顾客可以合同诈骗追究商家的民事责任。 (本报记者 李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