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国家修公路公安拔掉“钉子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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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1:42 沈阳晚报 | |
自家的房屋阻碍国家修公路,得了补偿后隋某不仅没有拆迁,甚至还抱着“较劲孩子多吃奶”的想法,无视法院裁定,阻碍工作人员对其实施强拆迁。7日,鞍山市台安县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对隋某刑事拘留。 据介绍,今年31岁的隋某是台安县桑林镇村民。今年9月,台安县对境内的鞍羊公路高速公路出口至绕阳河桥段公路实施改扩建工程,隋某的两间平房正好被列入拆迁范围。经有 两日后,隋某仍没有拆迁,县法院行政裁定,准于强制执行并向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限期在9月8日前迁走。在工作人员送达行政裁定书和通知书时,隋某又要求对其安置或增加补偿费用2万元,并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 9月16日,县法院下发公告,限隋某于9月17日前自行迁出。隋某对有关部门的裁决仍置若罔闻。县法院再次通知其定于9月18日8时予以强制拆迁。18日8时,当法院工作人员对其予以强制拆迁时,隋某百般阻挠以暴力相威胁,并指使他人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任务,致使法院执行工作中断达1个多小时,直至隋某及其家人被公安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强制拆迁工作才得以进行。千山晚报王作林记者王兰海城分社记者邵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