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计生条例将更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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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2:30 扬子晚报 | |
上海讯 《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将被废止,代之以《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是昨天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谢玲丽透露的。谢玲丽表示,《条例(草案)》拟取消“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应当有四年生育间隔”的规定,并增加人口出生预报制度。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夏毅说,《条例(草案)》拟取消原有的“捆绑式”再婚夫妻生育政策和子女数的认定方法,拟将过去累积合计子女数的认定方法调整为按本人实际生育且存活子女数计算。他说:“‘捆绑式’与现代以人为本的生育理念不符,生育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