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停车不该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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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6:2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省城寿春中学因校内没有空地,将学生的自行车安排停放在学校门口,并向学生收取看管费用,引起众多学生和家长的不满。 据寿春中学一位初二学生家长反映,由于学校没有足够场地,于是将学生的自行车全部安排停在校门外,并每学期统一向停车学生收取16.8元的停车费。这位家长最近才听说学生在校停车按规定不应该收费。 寿春中学校办一位韩女士对此解释说,由于学校将学生的自行车安排停在校门外,为了保障车子的安全,学校也同时聘请了两名工人进行看管。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停车费,主要是用于支付这两名工人的工资。 合肥市教育局有关部门的同志告诉记者,寿春中学虽是民办学校,但参照公办学校进行管理,因此按规定不应当向学生收取停车费。 (本报见习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