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卖场促销出怪招买手机可当大股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6:43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据金陵晚报报道,昨天,南京市一家新开业的手机卖场宣称“买手机送股份”,10%的卖场股份意味着大奖获得者一年以后可能会得到超过六位数的丰厚报酬。 这家手机大卖场的负责人李小姐告诉记者,为了这次开业能赢得更多人气,卖场痛下血本,推出的抽奖活动特等奖就是获得大卖场10%的股份权,获奖者所得的10%的股份权代表了可以参与大卖场的产品的经营和管理,使之成为大卖场的股东之一。卖场所有员工及其 据了解,按卖场200多万元的总股本计算,获奖者所得的10%股份有20多万元。但这不能折合现金,所得的股份是与公司合作经营。获奖者参与手机大卖场的股份经营后,按照股份经营制的规定,合作自负盈亏,同时必须参与公司的管理,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合股经营。 谈到这位幸运的股东可能获得的报酬时,李小姐表示,10%的股份当然意味着10%的赢利,他们会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此进行监督,绝不弄虚作假糊弄消费者。如果卖场赢利100万,其中肯定有10万就是那位股东的,当然如果亏本了100万,那位股东也得承受10万的损失。据记者私下了解,这个卖场一年的租金可能就有60万元之多。(卞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