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执行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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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01:42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杨文学来源: 本报讯(记者杨文学)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昨天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将由法院报案,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公检法三家首次在政法委的协调下开展的联合行动。 据介绍,被执行人如具有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首先,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不明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其次,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再次,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第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