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海岩莫名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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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01:42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邓婷来源: 本报讯(记者邓婷)“我压根儿就没女儿,怎么会被她告上法院?”昨天,当记者向作家海岩(姓侣,名海岩)了解因欠付抚养费被女儿推上法庭一事时,海岩这样表示。 昨天下午,北京千龙新闻网站刊登消息称,著名情感作家海岩因几百元抚养费被女儿 原告在诉状中称,她是海岩的亲生女儿,父母离婚时判定海岩每月支付抚养费80元,后经二人协商,每月给付100元,海岩自2001年10月开始给付,仅维持了12月,就开始拖欠至今。现原告母亲工作不稳定,居无定所,无力承担原告学习费用等生活必要开支,于是提起诉讼。 作家海岩说,他暂时还没看见这篇报道,不过他只有儿子没有女儿,报道肯定弄错了。海岩说,媒体偶尔出点差错也能理解,只要及时更正,他不会追究责任。记者后来向朝阳法院了解到,被告海岩姓海,是朝阳孙河乡农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