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水未处理不得乱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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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05:5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肖颖 高翔 实习记者 任然)为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污水和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特别是非典的再次传播,省环保局于近日向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环保局发出紧急通知,对医疗卫生机构污水处理和医疗废物处置加强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通知要求,严禁将未处理的医院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道和地表水等水体;50张床位以 各市、县应加快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步伐,同时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运车、焚烧炉技术要求和经营许可证制度,防止低水平建设和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而且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成前,要按照今年“非典”期间对医疗废物处置的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通知中还明确要求各级环境监测部门要增加监测频次,环境监理部门要加强现场巡查,做好监测、检查记录,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医疗机构污水达标排放,医疗废物有效、安全处置;对违法者将依法严查严办,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另据了解,省环保局将于本月15日起,对各地医疗卫生机构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各级环保部门监督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又讯国家质检总局昨向全国各地质检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全国预防非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防非产品质量。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强化对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非产品的抽查工作。对机场、码头、车站所使用的测温仪普遍进行计量校准,确保仪器准确无误。根据预防非典工作的需要,适时制(修)订相关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