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者婚姻状况栏空白 新条例“考验”户籍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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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10:38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王海臣 1日、2日两天,全省各地的婚姻登记处都涌入了众多新人,到2日下午,仅哈市七区就有七百余对新人登记。然而,婚姻登记过程中,许多登记者却因为户口的种种原因白跑了道。 1日,小迟和未婚妻小刘不到8时就到了道外区婚姻登记处,可工作人员审核身份时发现,小迟户口籍的“婚姻状况”栏是空白的,工作人员说,空白栏上必须是“未婚”才能办理结婚登记。没办法,小迟两人又跑到南岗区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后才顺利办理了结婚登记。 据该区婚姻登记处武科长介绍,当日受理的54对新人中,就有12对(包括2对离婚夫妇)户口有问题。有的户口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符,有的有户口没身份证。最严重的是,前来登记的新人户口上“婚姻状况”栏空白的特别多。有的新人为了当日能办理上登记,不得不跑回户口所在地补办有关手续。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户口上的“错误”给许多想再婚的双方也带来诸多不便。1日下午,在南岗区婚姻登记处,记者遇到韩师傅、邢阿姨,两人本来想“享受”一下新条例带来的便利,办完了好上街买点婚前的备品。可韩师傅刚递上户口就碰了钉子,原来他户口上的婚姻状况栏还写着“已婚”。韩师傅说,与原来妻子离婚后也没在意户口上有啥变化,没想到再婚时却遇到了这样的麻烦。 有关人士认为,户口管理应该跟上新条例,一方面,户口当事人在婚姻性质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到公安部门更改;另一方面,公安部门也应该掌握辖区人口婚姻状况变化,及时更新户口上某些项目栏的内容。(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