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征地补偿标准是亲民之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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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11:0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10月8日,江苏省召开省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等问题。会议决定在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见10月10日《江南时报》) 征地补偿安置问题历来是矛盾激化的焦点,稍有不慎,老百姓非但不配合,而且延误城市建设大局,包括南京市在内,连续发生了两次拆迁户自焚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针对征地补偿安置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江苏省决定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毫无疑问是一种亲民化的举措,必将对城市拆迁产生有力的推动作用。在不违反国家大政方针前提下,打破条条框框,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偿安置标准,本身就是一种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后,并不意味着各级拆迁安置部门人员就可以高枕无忧松一口气了,由于每家每户情况不尽相同,我们必须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补偿标准一碗水端平,杜绝暗箱操作,在摒弃那种动用“黑势力”或不人道的拆迁方法的同时,尽力为拆迁户解除后顾之忧,改变那种一拆了之、不闻不问的工作作风。老百姓住上了新房子,老房子离拆迁还会远吗? 李忠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