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小城镇社保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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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11:0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上海十月十日电(记者许晓青)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政府提出实施的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简称“镇保”,是一项旨在进一步完善上海社会保障体系,维护民众利益的全新尝试。 《决定》认为,实施“镇保”符合上海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对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在上海郊区实施“镇保”。 据悉,按照该实施方案,上海郊区被征用土地的劳动力将参加“镇保”,其安置补助费用于一次性缴纳“镇保”的保险费。原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也将适时参加“镇保”,具体办法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另据了解,《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暂行办法)》的具体措施,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公布、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