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销头目在北海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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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11:18 今晚报 | |
新华社北海10月10日专电(记者梁思奇)山东郓城人李贵军在广西北海市“哨聚”了一伙人马,从事传销活动,涉嫌非法经营罪,日前被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称,2003年春节后到6月上旬,李贵军使用“庄献聚”、“庄献军”的假名,在北海市租赁住房,独立或伙同他人,每人收取3200元产品费、管理费,将邓某等23人发展为“下线”,从事一种名为“绿丹兰”的化妆品传销。 李贵军涉嫌非法经营的金额达7万多元。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长刘付超说,按刑法规定,“非法经营罪”的定罪标准为5万元,由于要向众多“下线”取证较为困难,造成一些从事传销活动的骨干未能受到刑事追究。 北海市交通便利,气候温暖,租赁房屋价格低廉,经常有传销组织转移至此,而且化整为零,活动越来越隐蔽。当地警方为此专门成立了打击传销的专业队伍,从2002年至今,已有25名传销骨干被当地法院依法判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