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报指拆迁中需处理好城建与保护民众利益的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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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11:3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11日电官方人民日报今天在头版刊出短评文章说,城镇房屋拆迁,是加快城镇化发展,实现群众利益的好事。但这样的好事在个别地方没有办好,甚至引发矛盾、纠纷,一个主要问题就是,重建设进度,轻拆迁管理。 文章说,搞城镇建设,不能没有房屋拆迁;搞房屋拆迁,不能不牵涉到群众利益。把好事做好,说到底是要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群众利益之间的关系。 短评指出,矛盾和纠纷不少是因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而出现。因此,很重要的就是要严格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做到公平合理;还要诚实守信,确保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的实现。矛盾和纠纷不少还因为方法不当所导致。所以,不仅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条例,更要认真耐心地做好说服工作,努力化解矛盾。 文章说,城镇建设中的房屋拆迁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做好这项工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社会稳定。对这项复杂细致的工作,各级政府一定要十分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政策,落实措施。既要加快发展,又要处理好各种矛盾;既要加强管理,又要依法行政。工作做实了做细了,矛盾和纠纷完全可以化解,好事也一定能够办好。(作者:李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