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画征集启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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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12:13 法制日报 | |
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现向全国征集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画。具体要求如下: 一、围绕今年法制宣传日“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主题,宣传画要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创意独特,具有较强的感染力、震撼力,有较高的艺术水准。 二、宣传画文案:(一)标题:“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二)主题:“依法治国,执政为民。”(三)内容:“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观念,执政为民的观念,依法行政的观念,依法维权的观念。”(四)主办单位: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制宣传司。 三、宣传画成品尺寸规格为对开(570mm×840mm),并提供A4彩色打印稿,所有作品需提供有关创意的简短文字说明。 司法部将组成由领导和专家参加的评委会,从来稿中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作品,将由全国普法办公室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其中一等奖作品将作为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宣传画,印发各地,在城乡、企业、街道和公共场所广为张贴。 宣传画的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今年10月25日(以邮戳为准)。 来稿请寄: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10号(100020)司法部法制宣传司,联系人:肖志清成卫,联系电话:010-6520582465205817。 中宣部宣传教育局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