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在市郊实施小城镇社保 暂行办法已获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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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14:57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从本月20日起,上海将在郊区范围内正式实施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市政府日前已制订《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昨天结束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同意有关实施方案。 被简称为“镇保”的小城镇社会保险是一项综合性社会保障的基本制度,它由基本保险的统筹部分和补充保险的个人帐户部分组成,其模式可简称为“24%+X”。24%系指基本保 这部分缴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24%的比例,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在24%的缴费比例中,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分别占17%、5%和2%,生育保险暂不缴费。X是指补充保险的个人帐户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根据经济能力和有关规定参保,其本金和利息全部归个人所有,主要用于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被征地人员生活补贴以及规定的其它用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