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如果选民坚持罢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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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15:3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刘海明 10月10日《潇湘晨报》消息,8日,株洲市石峰区人大通过不启动该区选民要求罢免袁志良区人大代表资格的表决。当晚,袁兴林等人对第一次联名的68名选民进行了重新核实,结果除6名选民不在家没有找到外,其余选民中有34人重新签了名,坚持罢免请求。 这起罢免人大代表事件,据说是全国第二,湖南第一。所以,当9日的《潇湘晨报》报道区人大表决不启动罢免程序时,这个结果多少有点出人意料。现在,随着选民重新签名,继续要求罢免袁志良的区人大代表资格,以及代理律师对石峰区人大这次不启动罢免程序的结果提出的5点质疑,尽管石峰区人大表态不会重新调查,但面对选民的坚持,未卜因素很多,谁也不好预料最终的结局会是个什么样子。 罢免人大代表,是民主政治进程中不可回避的“家常便饭”,只不过我们许多地方的人大常委会暂时还很少遇到这些“烦心事”而已。尤其是选民坚持罢免,究竟该如何处理这个“烫手的山芋”,还需要当事三方谨慎从事。 就地方人大来说,显然不能急于盖棺定论,一句“不会重新调查”的表态,就彻底将这起罢免请求打入冷宫。笔者觉得,每年各地新增选的人大代表那么多,而真正引起选民强烈不满的代表却屈指可数。既然被要求罢免的代表很少,对于罢免,相信那些选民总要有他们的理由。譬如,选民在列举罢免袁志良代表资格的诸多理由中,有一项他不顾群众反对,坚持占地并兴建污染严重的企业。石峰区人大无法否定这一事实,在解释这一情况时只是说这不是袁一个人的行为。然而,这无疑等于为其开脱责任。仅此一条,就足以证明袁志良有“强奸民意”的嫌疑,不配担任人大代表。如果宽容有污点的人当选人大代表,那么,又如何保证这些人成为真正的参政者之后,不会利用其人大代表的身份为自己牟私利呢? 就选民而言,既然签名要求罢免某个人的人大代表资格是出于自己的良知,出于履行选民的职责,出于对社会负责,则需要抛弃个人的恩怨。惟如此,才能理直气壮地将罢免请求进行到底。现在,袁兴林等人敢于重新签名,坚持自己的罢免要求,只要他们遵循的是事实,敢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然是心底无私天地宽。只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据事实办事,罢免事件早晚会有个结果。 而作为被要求罢免的代表,也不能三缄其口。袁志良刚当选区人大代表,就遭此“劫难”,心里承受很大的压力,在所难免。多是,那些选民提出的罢免内容是否属实,他本人应该心知肚明。如果属实,是否有勇气主动辞去人大代表资格,不仅是关系到他个人面子的事,更是对人大代表称呼负责的问题,因为人大代表不是哪个人的人大代表,而是一个地区全体人民的人大代表。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有点自知之明。只要石峰区人大尊重事实,尊重民意,无论是罢免还是不罢免,都要经得住历史的检验才行。(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