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省高法副院长条件放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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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04:51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刘滨)昨日,省公选办透露,已放宽4个公选职位的专业要求,这意味着更多有识之士可以打破专业壁垒,投身政务建设。 被放宽的4个公选职位专业要求分别是:省高级人民法院党外副院长,专业要求由原来的国际经济法专业放宽到法律专业;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助理,专业要求由原来的工业科技专业放宽到理工专业;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助理,专业要求除原来的农学、农业经济管理专 本次选拔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择优筛选;资历评价,初定人选;组织考核,确定人选等4个步骤来完成的方式进行。资格认定谨慎,专业要求详细。 另外,对于公开选拔上来的省直部门领导干部和市厅长助理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胜任者,免去试任职务,不保留试任职级及待遇,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