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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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07:47 汉网 |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1日公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指出,银监会是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监管机关,金融机构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应经银监会审批,接受银监会的监督检查;非金融机构和未经批准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不得向客户提供衍生产品交易服务。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是指交易产品价格由其他一种或多种基础金融资产或指数决定的交易,包括远期、期货、互换和期权交易及其他具有衍生工具特征的交易。金融机构从事的即期以外的外汇买卖,视同衍生产品交易,应遵守《办法》规定。 《办法》规定,金融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由银监会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处罚;非金融机构违反规定向客户提供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服务,由银监会予以取缔,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