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淫猥亵多名学生 陕西小学教师王富荣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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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07:47 汉网 | |
陕西白水县尧禾镇车庄村小学教师王富荣因奸淫猥亵多名学生,最近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春到2002年9月,被告人王富荣在车庄小学任教期间,先后将学校2名三年级女生、1名四年级女生和2名五年级女生叫到教室或其宿舍进行奸淫,并对另一小学2名女生、本校3名女生多次进行猥亵,其中最小的学生仅10岁。 法庭认为,王富荣利用其教师身份,多次与幼女强行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又采用威胁等手段猥亵儿童,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而且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予严惩。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王富荣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