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区犬类管理出台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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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11:23 扬子晚报 | |
徐州电 从现在起,徐州市区的居民养狗将要征得至少4户邻居的书面同意,而居住多层楼房的居民须征得本单元同楼层及邻楼层居民的书面同意。这是该市新出台的《犬类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之一。 该办法还规定,每户居民只准养一条小型观赏犬,禁止养烈性犬、大型犬。购犬后须到市畜牧兽医机构做健康检查并注射预防狂犬疫苗,办理注册手续等。每天出户时间限定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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