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识小情人杀夫弃尸 女死刑犯庭审惊曝“谎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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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13:34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10月12日电 47岁的死刑犯关红昨天在鞍山市看守所面无表情地回述了她勒死丈夫、肢解并抛尸的经过。她流着泪说,从那时起,直至真相大白的8个月间,她每天都愿意和三个孩子多呆一会儿,而不是与比自己小20岁的“情人”共聚。 但是,她的三个孩子证实,母亲在父亲死后,经常到外住宿,有时甚至会有男人到家里借住。 糊涂的开始 “我没有父亲,我的亲生母亲在我11个月时就上吊了。养父母对我不太重视,经常打我。我需要一个人疼我,爱我。”关红这样说。 关红回忆起了她与丈夫李某1980年在列车的初次相识,她认为这是事后证实完全违背她愿望的开始,“他从一开始就把我骗了。” 据关红介绍,李某当时在火车上自我介绍是一名铁路工人,两人于是互换联系方式。两个月后,关红到鞍山市台安县与李某同居,发现李某并没有工作,她说自己很失望。 迷糊的说法 关红举起左手,展示残缺的小手指,说这是丈夫留给她的纪念。此说法未经法院核实。关红在五年内,为李某生了三个孩子,“我经常挨打,他一天喝三遍酒,非常有规律,喝完酒就打我。” 法院调查得出结论:邻里之间对关红没有特殊印象,关红与李某确实经常争执,但未见李某经常动手打她。关红的孩子反映,争吵的原因是父亲极为反感母亲在外的行径。 铁样的事实 2003年5月,夫妻又一次争吵之后,关红只身来到朋友处。经朋友介绍,26岁的男青年王某愿意容留她。关红解释,自己是三个孩子的妈妈,王某赶得上她大儿子的年龄。“所以不可能有什么事情发生。”但是,她还是承认与王某发生了性关系,并在其家同居,两个月后杀夫惨案发生。 鞍山中法认定的事实为:“2002年7月31日凌晨2时许,关红与李某发生争吵后,趁李某熟睡之机,用单丝袜猛勒李某的颈部将其勒死,又持菜刀将尸体肢解,并装入编织袋中弃于玉米地内。次日,关红找到王某,请王帮助转移尸体,王便于当日夜将尸体藏匿于台安县桓洞镇么路村马店组南公路附近的涵洞内。” 事后,关红告诉孩子和邻居,李某到外地做生意去了。8个月后,“情人”王某因盗窃私人财物被捕入狱,于是,揭发了关红的罪行,李某残不忍睹的碎尸被取出,真相大白。 难以更改的结局 鞍山中法一审并未采纳被告辩护律师所持关红“认罪态度较好,请求从轻处罚”等辩护理由,以故意杀人罪判决其死刑。关红随即提起上诉。她说,自己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一定要抓住。知情人认可关红强烈的求生欲。她数次改变口供,并在庭审中惊曝丈夫强奸侄女的谎言,而那位侄女正在旁听席就座,顿时目瞪口呆,断然否认。关红说,只要能多活一天就可以有机会看到三个孩子。她说,杀死丈夫之后,她就料到结果会这样,所以她尽可能和孩子呆在一起。但是,她的孩子们证实,这位母亲在李某“外出做生意”之后,就与他人同居,甚至将“情人”接回家中过夜。 鞍山中法主审法官认为,关红是个复杂的女性,她并未选择其他道路了结与丈夫的恩怨,显示出性格之中的偏执;她极力争取在法官面前表现受害者的角色,显示出性格之中的“精明”。(张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