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姐遗嘱限时生育 丈夫不满要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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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15:0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四川今天消息 据今天《天府早报》报道:前妻临终前的一纸遗嘱,不但让丈夫在若干年内无权继承她的“遗产”,而且还格式化了他今后婚姻重组的方向。几个女友都因前妻的这份遗嘱而告吹,丈夫无奈之下聘请律师,开打一场亡妻的遗嘱官司。 家住茶店子的黄建今年34岁,1997年春在成都做服装批发生意。同年7月,因进货贷款被偷,一位名叫高丽的同行请他合伙做生意。当时高丽已离婚,有个两岁的儿子。1999年3 订好遗嘱没几天,高丽就离开了人世。妻子去世后,继子则随高的父母生活。黄建再婚面临着难言的尴尬。几个女友都因等黄建继子16岁后才能生育小孩的条件而绝然而去。 去年11月,黄建和一老乡一见钟情,女友多次提出与他结婚,为争取自己的权利,黄建聘请律师打官司,希望法院能解除亡妻的遗嘱。 代理该案的成都天则律师事务所宋成均律师称:黄建与高丽结婚后,双方共同经营服装生意,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平等分割。高丽在遗嘱里不但剥夺了黄建的共同财产分割权,而且还为他设置了若干的非法定义务,让他在婚育方面走了无数的坎坷之路。因此,高丽在临死前所立下的遗嘱某些部分是无效的,有些方面有所欠妥。(文中人名系化名) (黄旭阳)(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