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化学武器受害者将在同日起诉 两案起因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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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3日02:38 东方早报 | |
东方早报记者董小恒 昨天晚上,本报记者电话采访了原告团中方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间对日索赔指导小组化学武器委员苏向祥律师。据苏向祥律师介绍,齐齐哈尔“8·4事件”受害者将与日本茨生县“井水中毒事件”受害者在同一天起诉,两案委托的律师均为“9·29诉讼”的日方律师团。目前起诉的准备工作都已就绪,只待中方受害者李贵珍的爱人刘爱平女士抵达日本 在8月21日李贵珍逝世的当天,其妻刘爱平女士就当即委托苏向祥律师代为起诉。目前,齐齐哈尔“8·4事件”的受害者仍只有李贵珍的爱人刘爱平女士一人决定起诉。目前,上诉的前期准备工作都已准备就绪,只待刘爱平女士办理赴日本护照。 “8·4事件”其他43名受害者虽也有起诉意愿,但因为出院时与地方政府签订了一份协议,委托政府出面解决有关索赔问题,目前,他们正在等待齐齐哈尔地方政府与日本有关方面的协调结果。 至于为何与日本茨生县“井水中毒事件”的受害者选在同一天起诉,苏律师表示是因为两案起因相同,均为日本军国主义在二战时化学武器。 今年4月,日本茨生县发生“井水中毒事件”,10名儿童中毒。中毒缘由是二战期间日本一个海军基地的化学武器工厂,当时日军在此生产芥子气和路易斯气等化学武器的填充工厂。据有关资料显示,这导致该地井水砷超标450倍,实际受害涉及到当地所有的居民。此前,日本为之支付了相应的治疗费用,并要发放“调查协调金”。但是,受害人并没有接受,认为“应该取得一个法律上的说法”,决定起诉。齐齐哈尔“8·4事件”是直接接触砷所致。 另据苏向祥律师:“按照日本司法制度,上诉最长期限为14天,明天是日本政府决定是否对‘9·29判决’进行上诉的最后一天。若日本政府不上诉,‘9·29判决’将为解决日本二战遗留问题打开一个突破口。”但是,苏律师也表示,现在尚没有一个明确的消息得知日本是否上诉,但上诉的可能性极大。 据中国外交部消息,今天中日双方将在北京就齐齐哈尔日本遗弃毒剂伤人事件善后处理问题进行第三轮工作磋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