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宣传赌博广告《旅行家》被罚4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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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3日10:26 天津日报 | |
李京华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北京市工商局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工商局对北京旅行家杂志社刊登宣传赌博内容的广告行为进行处罚,结果这家杂志社被罚款48万元。 据法院介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前不久审结北京旅行家杂志社诉韩国希诺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因韩国希诺公司交付旅行家杂志社的广告样本含有宣传赌博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关于广告内容的禁止性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二中院判决北京旅行家杂志社与韩国希诺有限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无效,同时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收缴旅行家杂志社与希诺公司约定的广告费。另给北京市工商局发司法建议函,建议北京市工商局对希诺公司提供上述广告、旅行家杂志社予以发布的行为给予处罚。 北京市工商局对二中院的司法建议函高度重视,责成宣武区工商局具体处理。宣武区工商局核实情况后,对北京旅行家杂志社违反广告法、刊登宣传赌博内容广告的行为处以48万元罚款。据悉,北京旅行家杂志社不服工商局的处罚决定,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案正在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