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团被扣韩国9小时 关进黑屋物品被搜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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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3日14:36 环球时报 | |
10月3日晚,一个由重庆国际旅行社组织的韩国4日游旅游团在韩国仁川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被无端拘禁9个小时。目前,该团成员一致要求韩方就此事赔礼道歉并向他们赔偿精神损失。 韩移民局官员对游客说:“我不怕你,你去告我吧!” 当事人之一、重庆国旅的领队吴娟小姐9日上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讲述了他们在韩国的遭遇。吴小姐说,旅游团由10名游客和她本人组成,其中有两个小孩。早在9月20日,全部成员出境所需的护照、签证等合法手续都已由重庆国旅代办好了。3日下午5时,游客登上韩亚航空公司的OZ358次航班,当时飞机上还有另一个26人的重庆旅游团。 当地时间晚9时30分,飞机到达韩国仁川机场。吴娟按常规将游客的签证和名单交给机场的移民局官员检查。15分钟过去了,仍没被放行。眼看其他国家的旅客都过了关,吴娟有些着急。一名会讲中文的韩国官员对吴娟解释说,负责接待中国旅游团的韩国旅行社还没传来名单,让他们继续等。 十几分钟后,等得不耐烦的另一个重庆旅游团的一位小姐用英语和移民局官员交涉。她生气地说,自己走遍全世界也没有见过这么低的工作效率。几分钟后,移民局官员为这个旅行团放了行,但却让吴娟带的团继续等。临走时,那名小姐忍不住说:“我要起诉你们,你们效率太低了。”没想到那名官员回敬道:“我是公务员,我不怕你,你去告我吧!” 旅游观光反被当成非法移民 在韩国,通常情况下,只要手续齐全,办理入境最多只需半小时。但吴娟带的团足足等了一个小时。对此,移民局官员的解释是,因为韩国“城尉观光”和“启明”两家旅行社都向吴娟带队的团发出了邀请,因此他们要核查究竟是哪家旅行社负责接待。在吴娟再三要求下,移民局官员同意她与“城尉观光”的老总通话。“城尉观光”老总说他会来处理此事。此时已是晚上11时。 但事情很快起了变化。六七名身着防弹背心、荷枪实弹的警察突然进入办公室,将游客团团围住。警察不许游客随意活动,连小孩上厕所也要跟着。游客们情绪激动地问发生了什么事,移民局官员说,韩方怀疑游客们“跑团”(借旅游为由非法进入韩国),第二天要将他们遣送回中国。 移民局官员举起烟灰缸想砸中国游客 负责接待吴娟一行的旅行社是“城尉观光”,那么,怎么又会扯上“启明”呢?吴娟解释说,由于重庆国旅在韩国驻华使馆没有备案,因此他们的韩国游服务一直是由北京康辉旅行社帮助办理的。康辉旅行社在办手续时联系的是“启明”旅行社,而重庆国旅的合作伙伴一直是“城尉观光”,因此韩国方面就以为有两家旅行社接待吴娟一行。吴娟说,她曾于9月29日带过一个团到韩国,与这次的情况完全一样,但当时没有遇到任何麻烦。 双方再次进行交涉后,移民局官员表示,只要“启明”旅行社出具担保函,游客们就可入境。但没过多久,移民局官员又说,“启明”还需要出示书面担保函。已经在此熬了几个小时的中国游客非常愤怒,与移民局官员吵了起来。一名韩国官员竟举起办公桌上的烟灰缸,想要砸游客。 中国游客被关进一个小屋子 到了4日凌晨,移民局官员让游客们去3楼休息室等候,说只要“启明”的书面担保一到,他们就会为游客办入境手续。游客们觉得有了希望,赶紧拿了行李准备上楼。谁知这时突然来了8名警察,把游客们“押”到3楼,在一个角落里对游客进行搜身,搜走了护照、手机、相机和香烟等物品,还粗野地从游客手中抢走了从汉城到济州的机票。 警察把游客分成两组,吴娟和团内的2名女性被关进一个房间;8名男性被关入另一个房间。这两个房间都是临时拘留非法移民的拘禁室,每间屋子不到20平方米,墙角挂着摄像机,屋里没有床和板凳,整个房间除门缝可以看见外面外,没有一扇窗户。除了重庆的游客外,房间里还横七竖八地躺着18名各种肤色的人。中国游客感到疲惫不堪,两个小孩被吓得哇哇大哭。拘禁室内空气本来就不流通,换气扇又突然停止了转动,游客们感到很窒息。 中国团员强烈要求韩国道歉 10月4日早上8时,拘禁室的门突然开了,旅游团被告知他们已获准入境。但是,心力交瘁的游客们已没了观光的兴致,他们取消了旅游计划,并找到我国驻韩国使馆反映情况。 我驻韩使馆领事处的李渊峰、李登宇先生随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表示,韩国移民局将持有合法护照的中国公民当成非法移民囚禁,这一做法肯定是错误的。韩国移民局官员向我领事处官员做了口头道歉。目前,我驻韩大使馆已将调查材料传到中国外交部和旅游总局。重庆国旅也将事情向重庆市旅游局做了汇报。当记者拨通旅游团成员陈洪的电话时,陈先生说,他们正在等待旅行社就此事进行协调。旅游团的成员现在有5个要求:弄清事实真相;退回团费;过错方公开赔礼道歉;韩国方面向中国公民道歉;韩国方面虐待中国儿童应负相关责任。另一位游客费克强说,他在韩国受到这种待遇,心里很憋闷。费先生说:“现在我国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但中国公民却如此受辱,实在令人感到气愤。”本报记者李宏伟 《环球时报》2003年10月10日第十三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