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制定国花评选标准的权利还给公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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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3日17:1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江南雨 国树、国鸟、国花的评比,几十年来尽管有人热心鼓噪,却一直未能成事,如今中国林学会再次“见义勇为”,挑起了评选国树、国鸟、国花重任。据《信息时报》10月11日报道,中国林学会有关人士透露,在动植物品种当中,若想成为国树、国鸟、国花,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分布要广泛,二是外观要漂亮,三是要有深刻的文化内涵,四是要具备一定 评国花的事儿折腾了至少有20年。1986年举行的一次较大规模的中国名花评选活动,国内114位专家组成评委会,收到社会选票15万张,结果是梅花居首,牡丹紧随其后。在1995年中国花卉协会主持的评选中,专家委员会的意见是“一国两花”或“一国四花”(春牡丹、夏荷花、秋菊花、冬梅花)。8年过去,迄今没有定论。为什么?就因为各地都有自己的省花、市花,评来评去,口里讲的都是国家荣誉,背后较劲的却是地方经济利益。国树、国鸟的评选难产也是这个原因,并非中国动植物资源贫乏,而是地方利益错综复杂交织在一起。 如今,又有人古道热肠,不避艰险来操持这个评选工作,不知主事者的四道门槛标准到底是根据什么原则出笼的,为何不把制定评选标准的权利交给公众? 笔者以为,在评选国树、国鸟、国花问题上,最要紧的是要有一套公开、公正的程序和标准,同时,必须要有全国公众的广泛参与。试想,如果还像1986年那样,根本没有引起公众的参与热情,10多亿公民只投来可怜的15万选票,却要将这样缺乏广泛参与性的评选结果作为全国公认的“国×”介绍给全世界,这样的评选活动到底是在凝聚还是在瓦解公众的热情? 现在评国树、国鸟、国花的时机到底成熟不成熟,要由公众确定;评选工作的程序和标准,也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由公众来确定。国家林业局也罢,林学会也罢,都不能自封为民意代表,擅自主持评选国家名片之类的大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