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为上进的人们创造更大的空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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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3日18:10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董迎春 据多家媒体报道,今年研究生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报考研究生不再需要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已取消了研究生招生的考前资格审查,而将资格审查改到复试时进行。清华大学还对在北京考区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资格证明“准考证”改为“报考证”,考生报名后只需直接在网上下载“报考证”———这意味着考生交报名费 清华大学有关负责人说,我们习惯于认为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和有关招生单位组织的由考生参加的选拔考试,但从某种角度来看,报考研究生是考生交报考费之后,有关招生单位提供的一种服务性行为。对考生、考生所服务的单位和招生单位三方来说,考生与招生单位之间是一种报考与选拔录取的关系,而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是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应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至于有些单位把是否批准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作为束缚员工的一个措施,而导致极少数考生为了获得考试资格采取迂回措施,譬如去其他单位盖章等,这在客观上也造成了档案和人事管理的混乱。 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是以前报考研究生报名的必备程序。很明显,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照顾单位的利益,客观上是“帮”考生所在单位留住自己想留的人才。就报考研究生来说,涉及个人、单位和校方三者。而我们看到,以前的招生政策,三者的力量是不对等的。面对学校的要求、单位的控制,考生能谈判的空间已经很小。 尤其是,一些单位的做法,往往不是为了挽留人才,而是为了“卡住”人才。本来普通的合同关系,仅仅因为一个人的求学上进,往往闹到撕破脸皮的地步,这无论如何是不正常的。它不但对人才、也是对单位的一种伤害。个人有能力继续求学而不得不放弃,这于社会来讲是一种损失,对有上进心的人们也是一种打击。这种情况,确实到了该正视的时候了。 无论哪一种政策的调整,都是为了改变以前不尽合理的利益格局的,当然也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和新的矛盾。应该说,社会就是在这样的碰撞和磨擦中,得以一步步克服自身的缺陷,从而不断向更高的目标推进。而这一方向,应该是鼓励人们追求进步的,有利于社会关系调整的,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素质攀升的。或者简单来讲,应该是有效率的。以前报考研究生需要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招生政策,恰恰导致了某种意义上的无效率。“客观上造成了档案和人事管理的混乱”,只是其弊端之一种,更大的一个社会背景是,现在单位人正在向社会人转化,有很多人甚至都已经无单位,再要求报考研究生时签署单位同意意见,那就等于直接堵住了他们继续深造的路子。 其实,不独研究生招生政策,其它任何一种与公众相关的政策,如果导致了无效率局面的出现,我们都应该加以改进。 一个积极的人生,应该是不断追求进步的人生;一个健康的社会,也应该是一个鼓励人们追求进步的社会。尽管有这样那样的原因和难处,但我们还是应该尽可能为追求进步的人们创造更大的空间,而不是设置障碍。 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