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欺诈15股民索赔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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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09: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重庆一家公司非法进行股票交易,致使百余股民损失惨重。该公司老总被判刑后,又闹出一桩官司———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重庆国际商品交易中介服务公司(下称重庆国中公司)竟然从事非法的股票交易,致使百余受骗股民损失数百万元。就在该公司法人代表被判刑之后,15名受害股民率先向渝中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欲向涉嫌欺诈的公司及其老总索赔经济损失百 非法经营老总被判1年刑 重庆国中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23日,黄山人(曾用名黄刚)为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中介及代理、商品交易的信息咨询、投资咨询。1996年起,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准许其从事期货、股票经营业务,且没有取得中国证监会重庆证券监管办事处批准的情况下,重庆国中公司却开始长期从事恒生指数交易、期货交易以及股票交易。 为吸引客户,该公司在股票交易中通过实行融资(即客户可以最高5倍于自己的资金进行交易)、融券(即客户在交易中先卖后买,也称买空卖空)及T+0(即客户可以在同一天对同一只股票进行买卖)等优惠条件招揽客户,从中收取手续费谋取非法利益。 法院查明,自1996年至2001年,黄山人所在的重庆国中公司共吸纳115名客户从事非法的恒生指数、期货、股票交易,非法经营额高达630余万元。截至案发时,该公司账面上尚有94万余元未退还给客户。去年11月底,渝中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黄山人有期徒刑1年。 涉嫌欺诈15股民索赔百万 案发后,黄山人退出了部分赃款,部分股民得到了数额不等的补偿,但相对于百余受骗股民的数百万元损失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今年8月,重庆某公司的下岗工人鲜国强等15位受害者向渝中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重庆国中公司、黄山人等4被告,索赔经济损失百万元。 昨日下午,法庭将15人分别起诉的案子合并审理。鲜国强诉称,黄山人利用重庆国中公司虚设股市,以虚假融资、融券及T+0等优惠条件欺骗股民,致使其存款开户金20万元被骗。其余14名原告在法庭上也表述了大致相同的观点。 第一被告重庆国中公司辩护人称,公司当初与众股民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是所有原告自愿的,“炒股自然有风险,股民当时也表示愿意承担各种风险。公司的交易行为是经委托人(即股民)授权的,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包括黄山人在内的其余被告也均称股民损失“与己无关”。 据悉,受害股民已收集相关证据,以黄山人涉嫌诈骗向渝中区警方报案,公安机关已再次介入此事。这次未提起民事赔偿的其余数十位股民正密切关注该案的进展,他们表示将在时机成熟之时再索赔。记者徐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