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阳市153家非公企业改革分配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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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09:5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自己的工资会不会被拖欠?老板发的工资会不会太低?节假日工资如何计算?这些被许多地方职工担心的问题,已不再困扰浙江东阳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153家非公有制企业的员工们。因为他们和企业签订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中规定,企业职工工资不再由企业法人代表一人说了算。 工资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决定,这是东阳市大力推进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 3年前,东阳市部分非公企业中存在着劳动合同履约率低、用工监督滞后等问题,导致拖欠职工工资的纠纷时有发生,影响了正常生产。为此,从2000年开始,东阳市总工会率先在该市商业集团公司等16家企业中进行了企业行政与工会代表协商并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试点工作。企业与职工一旦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企业给予职工的月工资就不得低于协议规定的最低标准。 东阳市化学制药有限公司现有职工近200人,已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范围的职工达127人,最低工资为每月800元。3年来,该公司职工工资年均增长幅度为10%,今年1至8月份人均月工资为1090元。对于职工的加班工资他们都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执行。 据统计,东阳市近年来由于工资问题引起的劳资纠纷占全市劳资纠纷案件的一半以上。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后,较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此类纠纷的发生,使工资水平趋于市场化。非公企业工会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活动,不但强化了工会组织的维权力度,而且使工会组织由过去的感情维权上升为如今的依法维权。据悉,今年东阳市总工会计划在全市65%上规模的非公企业中推行此项制度。(王永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