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余民工爬脚手架讨工资(组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09:56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岳巍 杨晓明)包工头拖欠工人的工资,30余个工人爬上了龙门脚手架,威胁如果不给工钱就跳楼。 现场30余人爬上脚手架 昨日上午10时,在沈城一商品房建筑工地上,两个分别为7层楼高和8层楼高的龙门脚手架顶上及两侧站满了民工,每个脚手架上都站了10多个人,威胁说如果工地不给工资他们就跳楼。 工地外面站着50多个民工,据他们讲,他们大部分来自四川、河南,是今年4月份进入工地的,到现在只拿到了一些生活费。现在工期完了,可工钱没有拿到。 站在两个龙门脚手架上的是木工组和钢筋组的工人,他们各有一个工头,是三包。这两个三包又受雇于一个姓尹的二包。 围着记者的人群中有一个个子不太高,穿着黑色上衣的女子,用四川话不停地对记者说:“我们一天就吃一顿饭,工程都完工了,现在没有钱回家。” 解救公安局长指挥营救 上午10时50分,沈阳市公安局浑南新区公安分局、劳动局、建设管理中心的领导都来到了现场。 新区公安分局的张局长和劳动局以及建管中心的领导研究决定,先将民工们从脚手架上劝说下来。记者发现,刚才在建筑工地外用四川话向记者介绍情况的那个女子不知什么时候也站在脚手架上。 站在脚手架上的人分两部分,年轻力壮的爬到了顶部,妇女和年纪大的站在了下面。 上午11时30分左右,浑南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罗大队长带着那两个工头来到了现场。 “你们不就是要工钱吗?我们现在不是来解决这件事吗?劳动局的、建设管理中心的领导都来了,就是要解决这件事的!快下来吧!上面多冷啊!”罗队长向上喊道。 “拿钱就下来!”从上面传来。 “你们不下来,事情就解决不了,事情解决不了,拿什么钱!”罗队长继续喊道。 11时57分,站在一个脚手架上的10个民工开始往下退,下来时有的民工冻得紧抱双臂。 12时02分,另一脚手架上站着的14个民工也陆续退了下来。 调查工头糊涂民工没钱 民工下来后,浑南新区公安局、劳动局和建设管理中心的领导把两个工头和建筑单位的宋经理找到办公室,姓尹的包工头下午1时左右也来到了工地。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建筑单位已经将合同中规定的70%工程款付给了二包姓尹的包工头,但是二包并没有向下发,只发了一些生活费。三包和二包之间并没有相应的合同,只是靠平时的个人关系来约束对方,二包一个月一个月地往后推,三包对工人也就往后推。工人们不知事情的真相,就将矛头直指向了建筑单位。 解决劳动局长监督解决 在浑南新区劳动局姜局长的监督下,大小包工头坐在一起算起了陈年旧账,但是由于具体数额、工程没有完工,在是按月发放工资还应该按照工程量来发放工资等问题上双方争论不休。在他们争论中记者发现,木工的工头连质保金都不知是什么,就知道干活了得给工钱,他的工程还没有完工,还有很多质量问题,他就想拿到钱后走人,只留下几个人进行他所谓的“收尾”工作。 下午4时,双方在你争我夺中结束了这场谈判,两个小工头和那些工人拿到了该拿的工资。 姜局长对记者说:“像这种矛盾是长时间积累起来的,工人的工资应该按月发放,如果施工方出现了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工人应该向劳动部门举报。” 记者同时从浑南新区公安局了解到,任何因拖欠工资的工人或雇员索要工资时,不得有妨碍社会治安、社会文明的行为。否则公安机关有权对妨碍社会治安或社会文明的行为进行处理。 短评 别这样讨要工资 我们同情民工的遭遇,其铤而走险,爬上脚手架,目的无非是为了讨回维持生存的工钱。社会上的弱势人群,理应得到更多关爱。 但是,“脚手架现象”、“塔吊现场”频频出现,民工动辄以死相逼,这似乎成了解决问题的惟一途径。殊不知,爬上去,并不是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 选择一种极端的方式,必然会扰乱社会治安,最后,民工将为讨要工资的方式付出代价,本该得到的同情也因一场闹剧削弱了不少。 没有更合适的解决办法,只有在法律面前,弱势群体才不会显得羸弱。《劳动法》中对劳动者权益已经给予了充分保障。 杜绝“脚手架现象”,杜绝“塔吊现象”,还须从根源上解决欠薪问题。 民工需要冷静,依靠法律而不是选择极端。攀爬脚手架,攀爬塔吊,不是明智之举。民工兄弟,下来吧!别这样讨要工资。(李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