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诈骗“狱友”家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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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09:57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郭儒村马志国 新报记者赵健伟摄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郭儒村马志国】被告人王某在看守所与刘某相识。获释后,王某先后4次以能为刘某办理保外就医及减刑为由,诈骗刘某之母巨额钱财。昨天,王某在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5月,被告人王某窜至被害人高某某家中,先后4次以为被害人高某某之子刘某办理保外就医、减刑为由,骗得人民币20500元。公安机关接报后,经工作于2003年6月7日将被告人王某抓获归案。 被告人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被告人王某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之手段,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之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利益,扰乱了社会秩序,而且王某系累犯,应对其从重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