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收入75%用于发放住房货币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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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0:14 南方日报 | |
广州就单位使用住房基金作出新规定 售房收入75%用于发放住房货币补贴 本报讯(记者/詹雨鑫 通讯员/陈梅英)广州日前就单位使用住房基金作出新规定:单位住房基金按售房收入25%留作已售公有住房共用部位、设施维修基金后,余下75%用 近日,广州市房改办印发了《关于单位住房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单位住房基金的使用范围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简化了单位使用住房基金的审核程序。 《通知》规定:单位住房基金按售房收入25%留作已售公有住房共用部位、设施维修基金后,余下75%用于向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职工发放住房货币补贴。并明确对重组或兼并的企业,其住房基金由重组或兼并后的企业管理、使用;关闭、破产的企业,其住房基金首先用于向本企业符合住房货币分配条件的职工发放住房货币补贴,剩余资金可由企业统筹安排使用;撤销的单位,其住房基金由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