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一怀孕情郎不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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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0:24 南方都市报 | |
芸芸众生 模特一怀孕情郎不见了 被抛弃的女模特通过亲子鉴定讨回损失费 本报讯(记者傅剑锋)深圳某服装公司女模特阿薇在和深圳人陈某相恋两年后怀孕,陈某非但不照顾,反而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抛弃阿薇。阿薇只得去医院引产。此后,陈某不愿承担相关损失费用。受理此案的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以一纸亲子鉴定查清陈某抛弃女模特的事实,日前法院判决陈某为女模特承担8000余元相关损失费。 1998年,阿薇与陈某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后开始同居。2001年8月,阿薇在和陈某发生性关系后怀孕。陈某在得知后,开始对阿薇避而不见。阿薇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于2002年2月到医院做了引产手术。 在此期间,阿薇花去了4000多元医疗费。怀孕期间,由于生理发生较大变化、行动不便,需他人照顾,在引产后也需照顾调理。因此,阿薇还花了4000元聘请保姆来照顾自己。同时,由于引产,阿薇的身体也变得虚弱,所以不得不花费大量打的费。由于身心受创,阿薇请了假,从怀孕到引产休息前后共花了8个月时间休息。 阿薇认为,因引产而造成的损失和支出的费用前男友陈某也应承担一半。此外,还要求陈某支付精神损害费1万元。而陈某则认为,精神抚慰金的要求不能成立,双方虽在1998年相识,但只有短暂的恋爱关系,更没有同居的事实,所以不存在被告抛弃原告的事实。 面对双方争执,罗湖法院委托相关医院做了亲子鉴定。鉴定书认为,可以确定胎儿与阿薇、陈某之间的亲子关系。双方对该鉴定结论也没有异议。陈某终于在庭审上承认与阿薇发生过性关系。 据此,法院认为,阿薇虽然是在与陈某发生性关系后怀孕并被抛弃,但是因为这是双方自愿发生的性行为,所以阿薇提出的1万元精神抚慰金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但阿薇因怀孕、引产而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7233.74元,陈某应负担该损失的50%,金额为8616.87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