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采伐管理实行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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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0:51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10月13日讯(记者郄建荣)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进一步完善森林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国家林业局今日决定,在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广西、湖南9个省(区、市)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国家林业局为此印发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 试点的主要目标是,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和森林资源实际的森林采伐管理的政策体系,建立比较科学的森林采伐管理的技术框架和比较完善的森林采伐管理技术系统;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的技术方案,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做好技术准备。 国家林业局强调,各试点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按期完成试点任务。国家林业局明年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完善森林采伐管理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