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标准化管理规定》明年元旦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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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2:59 东方新报 | |
“内部标准”不能乱定 “没办法,我们企业的内部标准就是这样定的”,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常常在消费纠纷中遇到生产企业这样给说法。正是有了这些所谓的“内部标准”,一切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似乎也变得“合情合理”。 不过,随着《长沙市标准化管理规定》昨日正式公布,这样的说法再也站不住脚了。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不仅定下了企业标准需符合的条件,还对如何正确标注产品标识、如何设置公共信息标志作出了规定。 违规“企业标准”视同无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一家企业来说,是否拥有规范的产品标准,其产品结构、规格、质量和检验方法是否标准化,与该企业的兴衰息息相关。然而目前长沙市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只有5家,产品仅72个。除电信、银行、旅游等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开始启动外,其他窗口行业如出租车行业、餐饮业、美容美发业、照相业等标准化工作尚未起步。 长沙市质监局负责人表示,按照新规定,企业标准必须内容完整,技术指标、服务指标能反映产品或者服务的主要特征;试验和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内容科学合理并且能够实施;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此外,企业同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没有标准组织生产;(二)执行未备案的企业标准;(三)伪造、冒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他人企业标准编号;(四)执行废止标准;(五)不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加工、检验。 看清产品标注再购物 生产日期没有标明、厂名厂址模糊不清……随着新规定的出台,以上行为都将被视为严重违规。那么,产品标识究竟该如何标注,消费者该怎样辨别标识规范与否呢?按照规定,产品标识可以标注在产品上,也可标注在产品包装上,并包括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的厂名和厂址、产品规格、等级、所含成分、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失效日期、警示说明、警示标志、执行标准等内容。 市质监局表示,从2004年1月1日起,长沙禁止生产、销售、经营性使用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凡企业标准低于推荐性标准要求的,其主要质量指标应当在产品标识或者说明书中暗示,以防止利用产品标识和企业标准进行欺诈的行为发生。 公共信息标志不能乱设 新规定特别要求,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应当按标准设置相当的公共信息标准,禁止设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标志。 长沙市质监局特别提醒,目前长沙使用的是与国际接轨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志,如红色表示禁止,蓝色表示指令,黄色代表警告,绿色代表提示和向导等。如果使用图形不规范就会使人产生误解,造成麻烦。如“火警疏散图”的标识中,表示“安全出口”的图形和表示“疏散方向”的箭头本该用绿色,如果全部错用成了表示“禁止”的红色,则表达了相反意思,成了限制性标志。 湖南《东方新报》记者胡媛媛 实习生杜晓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