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不再报销个人话费 实行限额补贴包干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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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2:59 东方新报 | |
煲“电话粥”自掏腰包 湖南《东方新报》记者龚晓 实习生刘卓报道 机关干部长时间煲“电话粥”得自己掏钱了!记者昨日从市纪委获悉,为了落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长沙近日出台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通信话费限额补贴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再报销个人话费。 此次通信话费补贴的范围,是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通信话费包括住宅话费、移动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包干到人,节余归己,超支自理”的办法。定额补贴的费用,在各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财政不另增加预算。过去有关通信话费补贴的规定,以及市廉洁自律办对特殊岗位人员话费补贴的审批件,同时废止。按国家规定批准设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等群众团体,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通知还规定,享受通信话费补贴的人员,因职务或岗位变动,应从职务或岗位变动的次月起相应调整补贴标准。提前离岗人员,按下一职级在岗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标准发放通信话费补贴。交流、挂职干部,按当地同职级干部享受补贴,由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发放。多重身份人员按就离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发放通信话费补贴。 通知规定,享受话费补贴的对象,必须确保工作时间的通信畅通。市直各部门如擅自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接受下级单位为其安装、购置通信工具或为其报销话费的,将给予党内警告、撤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 |